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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年第二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无
时间:2021.09.18 来源:罗源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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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罗地出让告字〔2021〕2

 

经罗源县人民政府批准,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出让

方式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加价 幅度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投资

强度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建筑限高

91-B-01

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B片区

30034㎡(45.05亩)

工矿用地-工业用地

用于研发生产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等产品))

1.1以上(含),1.5   以下(含)

40%

以上(含)

45% 以下(含)

10%  以上(含),20%

以下(含)

350

万元/亩以上(含)

7%  (含)以内

24米以下(含)

50年

挂牌

出让

901

181

1万元(含)以上

90-A-25

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A片区

42880㎡(64.32亩)

工业用地(标准厂房)

1.2以上(含),2.5  以下(含)

40%

以上(含)

/

10%  以上(含),20%

以下(含

400万元/亩以上(含)

7%  (含)以内

60米以下(含)

50年

挂牌

出让

1287

258

1万元(含)以上

90-A-27

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A片区

146882㎡(220.32亩)

工业用地(标准厂房)

1.2以上(含),2.5  以下(含)

40%

以上(含)

/

10%  以上(含),20%

以下(含

400万元/亩以上(含)

7%  (含)以内

60米以下(含)

50年

挂牌

出让

4407

882

1万元(含)以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联合申请,须签订联合申请协议书。在本县辖区内仍有用地行为不良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

4、竞得人应当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自行向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1925 800秒至202110161600

2、挂牌交易期限20211011800秒至2021年102116时0分0秒。

3、领取材料时间: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1015日。

4、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1100分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申请人在网上注册申请竞买宗地时,自行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格式文书。

2、本次交易出让金含土地收储成本(征地款、地上物补偿费)、土地报批费用(被征地农民保障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经费林地植被恢复费)、各项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土地评估费、政府收益等,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建设、人防、消防、气象等其他部门应收取的相关税费。

3、竞得人在竞得当天与我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竞得之日起7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时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地块。

4、91-B-01地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90-A-25和90-A-27两地块竞得人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5、地块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且在受让人依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价款后按现状净地交地。受让人应于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6、该地块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罗源湾开发区南片(含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涉及停车车位配置标准、建筑间距、退让征地红线、道路红线、及建筑层高等应符合有关法规规定要求,具体规划总平面方案以经县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为准

7、为节约集约用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受让人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8、在签订出让合同时,由福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与竞得人签订履约监管协议,若亩均税收额未达到15万元/亩,由竞得人支付等同于税收差额部分(税收差额=亩均税收差额*该宗地亩数)作为违约金。竞得人应当在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通知补足之日起十日内将上述违约金缴纳完毕,如果竞得人迟延履行的,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可以要求竞得人每延迟一日按未交数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迟延履行费,直至竞得人支付完毕之日为止。

9、竞得人须于竞得土地后90日内,在罗源县境内注册成立公司,且在罗源县内依法纳税。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系罗源县境内已注册及纳税的公司除外。

10、受让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5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11、竞买保证金缴纳事宜咨询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2、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13、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大路8-8三层塔兜市场楼上)、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南东路15号)

人:祝忠登、苏姗姗

联系电话:0591-26808079、0591-26866319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号:935006010010030024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
          号:13180101040014811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号:100056160960010001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罗源支行
          号:418275265160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号:9011011010010000019956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号:1402000129601117351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号:35050161680700000655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号:8111301011400631397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18 

罗地出让告字〔2021〕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