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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滨海第一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 2020-03-20 |
滨自然拍〔2020〕1号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滨海第一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20〕58号),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规划 宗地 编号 | 地块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亩)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0滨拍-1号 | 福州滨海新城2019年第2号地块 | A地块 | 福州滨海新城马漳路以南,道庆路以北,文松路以西,南港东路以东路 | 65.23亩 | 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1、B13) | ≥1.5 ≤2.05 | ≤20% | ≥32%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B地块 | 49.59亩 | 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1、B13) | ≥1.5 ≤2.2 | ≤30% | ≥25%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
c地块 | 48.23亩 | 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1、B13) | ≥1.5 ≤2.05 | ≤20% | ≥32%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
三、交易起始价、竞买保证金、保留价和加价幅度
2020滨拍-1号地块交易起始价12.37亿元,竞买保证金为3.711亿元,加价幅度为200万元,或200万元整数倍,不设保留价,价高者得。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在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8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0年4月8日下午4:00前汇至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楼7楼),经审核后,具备申请条件的,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20年4月9日12时00分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1、 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账号:110510100100275774
2、 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乐市支行
账号:1402070129600112891
3、 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账号:35050161710709666888
4、 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账号:100056970960010001
5、 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乐市支行
账号:13190101040012805
6、 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
账号:8111301011500539877
7、 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9010610010010000229419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定于2020年4月10日上午10:00在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楼7楼“开标室三”举行。
六、其他事项
1、成交价款:上述地块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出让业务费及政府的土地收益(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2、上述地块长乐区政府于拍卖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交地工作。
3、上述地块在交地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4、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上述地块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90日内支付。上述分期缴款不计利息(如遇节假日期间,缴款期限顺延)。
5、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活动结束后,120日内办理供地手续。
6、上述地块竞得人应自开工后一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及人才住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7、上述地块的商品房(人才住房除外)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8、区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销售价格和合同备案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9、上述地块项目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
10、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11、上述地块人才住房销售价格及管理方案应参照《福州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共享区人才住房试行方案》(榕政办发〔2019〕9号)执行,人才住房销售均价为11449元/平方米。人才住房与商品房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由区资规局滨海二分局负责审查各类住宅各种户型的布局合理性和均好性。
12、根据《福州滨海新城总指挥部关于印发长乐区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滨海新城总[2018]14号)文件规定,上述地块出让后,福州新区集团会同区农业局根据建设项目现场具体条件(包括运距、耕作层质量等),告知用地单位是否开展耕作层剥离。开展耕作层剥离的地块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13、竞得人应对建设过程建筑垃圾的外运、土方回填等处置行为负责,遵循“区域内优先平衡,区域外严格控制,工地内部减量消化,项目间平衡互补”原则,按时准确申报土方回填或外运需求,执行《滨海新城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服从滨海新城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调配。
14、上述地块所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约定: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收发室、快递服务用房、垃圾集散间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配建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产权须无偿移交给长乐区政府指定单位。
15、本次土地出让现场交易工作由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16、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参加拍卖的申请人可于报名申请时间内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17、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28828805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28115988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