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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滨海第一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 2020-01-07 |
滨自然挂〔2020〕1号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滨海第一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20〕6号),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规划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亩) | 土地用途 | 准入产业类型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投 资 强度(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交易起始 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9滨工挂-24号 | 临空经济区2019年第17号地块 | 临空经济区文岭镇 | 101.14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1.1 ≤1.8 | ≥38% ≤45% | ≥15% ≤20% | 50 | 400 | 420 | 2100 |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上述地块竞买申请人应符合准入产业类型,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预申请材料等相关文件。
三、保留价和加价幅度
上述地块加价幅25万元,或25万的整数倍,不设保留价。
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在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10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提交有效的竞买申请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向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楼7楼)。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0年2月10日下午4:30前汇至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账户。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1、 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账号:110510100100275774
2、 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乐市支行
账号:1402070129600112891
3、 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账号:35050161710709666888
4、 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账号:100056970960010001
5、 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乐市支行
账号:13190101040012805
6、 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
账号:8111301011500539877
7、 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9010610010010000229419
五、挂牌交易时间及地点
竞买申请人应于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12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其中2月12日截止时间为上午10:00)向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楼7楼)进行挂牌报价。
六、其它事项
1、本次土地出让现场交易工作由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出让地块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竞得人提供界址明确的现状土地。
3、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将来因政府建设需要,需征用地块的部分或全部土地,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政府征收并自行负责拆除涉及的建筑物,政府按本次土地出让单价标准(扣除使用年限)加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给予补偿外,仅对地面建筑物进行补偿,设备搬迁损失等其他各项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4、上述地块挂牌成交后,长乐区政府负责在三个月内将土地交付给竞得人。
5、开竣工时间。项目交地之日起三个月内动工建设,若未及时动工,政府无条件收回用地重新安排项目。整体工程要求交地之日起两年内全部建成投产。若在两年内没有完成建设,政府收回其余未建设用地,重新安排项目。
6、成交价款。上述地块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征地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耕地开垦费、出让业务费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林地审批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3万元/亩)由竞得人自行缴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及林地审批费用的开票及缴款事宜由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
7、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地块所在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应在地块所在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上述地块投产后每年税收不低于20万/亩。
8、上述地块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9、上述地块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10、根据《福州滨海新城总指挥部关于印发长乐区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滨海新城总〔2018〕14号)规定,项目地块出让后,福州新区集团将会同区农业局等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现场具体条件(包括面积、运距、耕作层质量等)确定是否开展耕作层剥离。须开展耕作层剥离的地块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11、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上述分期缴款不计利息(如遇节假日期间,缴款期限顺延)。
12、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活动结束后,90天内办理供地手续。
13、竞得人应对建设过程建筑垃圾的外运、土方回填等处置行为负责,遵循“区域内优先平衡,区域外严格控制,工地内部减量消化,项目间平衡互补”原则,按时准确申报土方回填或外运需求,执行《滨海新城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服从滨海新城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调配。
14、本次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参加挂牌的申请人可于报名申请时间内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15、本公告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28828805、28828812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28115988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v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