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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地铁智慧园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云路村上山厝680号2、4、7、8、9#楼新型工业厂房5个标的逐一公开挂牌转让的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RCJ2024040
时间:2024.11.29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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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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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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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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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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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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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告

    受福州地铁智慧园有限公司委托,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拟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对福州地铁智慧园有限公司持有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云路村上山厝680号2、4、7、8、9#楼整栋新型工业厂房5个标的进行逐一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福州地铁智慧园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云路村上山厝680号项目2、4、7、8、9#楼整栋新型工业厂房,主体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物地上共4层,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用途为:工业用地M(新型工业用地)/工业,使用期限自2020年05月21日起至2070年05月20日止,无抵押。标的目前均闲置、未租赁,以现状看样为准。

    标的1:2#楼整栋新型工业厂房,产权证号为闽(2024)长乐区不动产权第9018646号,房屋建筑面积:4410.14㎡;

    标的2:4#楼整栋新型工业厂房,产权证号为闽(2024)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12790号,房屋建筑面积:4410.14㎡;

    标的3:7#楼整栋新型工业厂房,产权证号为闽(2024)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11622号,房屋建筑面积:4409.44㎡;

    标的4:8#楼整栋新型工业厂房,产权证号为闽(2024)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11623号,房屋建筑面积:4409.44㎡;

    标的5:9#楼整栋新型工业厂房,产权证号为闽(2024)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11621号,房屋建筑面积:4409.44㎡。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受让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存续、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受让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三、以上转让行为已经福州市国资委备案及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四、挂牌价

    标的一2541.03万元;标的二2425.59万元;标的三2353.09万元;标的四2319.08万元;标的五2323.80万元。

    五、竞价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

    竞价保证金:标的一508万元;标的二485万元;标的三470万元;标的四463万元;标的五464万元。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2617时止因系统同步竞价保证金需要时间,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缴交竞价保证金,避免到账超时出现无法同步的情况。

    六、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意向竞价方请在工作日的9点至17点间将竞价保证金缴交至电子交易系统中自动生成的专用保证金(子)账号;若系统未能自动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请及时联系中心工作人员。

    七、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意向竞价方可于2024年11月29日09时至2024年12月26日17时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竞价申请信息登记表、竞价申请承诺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竞价申请文件(详见竞价文件要求,)且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提示:因系统完成报名后方能生成专用保证金(子)账户,各意向竞价方宜提前1-2个工作日完成网络报名,为缴交竞价保证金留足时间)

    八、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1231日,标的一:9:30-10:00标的二:9:30-10:00标的三:10:15-10:45标的四:10:15-10:45标的五:11:00-11:30

    九、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标的物以现状进行转让,按现状交付,竞价方应实地查看标的现状,详细了解查勘标的状况并咨询应办理的相关手续。委托方提供的标的物资料仅供竞价方参考,委托方不对转让标的做任何保证及承诺,图片及描述若与实物现状有差异,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价方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对标的现状、瑕疵及规则的全面认可。竞价方不论是否看样均视为对本标的现状予以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退出竞得标的或拒签《竞价结果确认书》等。

    2.竞价方参加竞买前应当充分了解所在地的房产政策、税收政策,实际应缴纳的税费以税务部门征收额为准。

    3.受让人需承诺按照该地块土地合同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相关活动。

    4.厂房转让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委托、受让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受让人需在《房产转让合同》签订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6.受让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7、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足额缴交竞价保证金的,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8、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足额缴交竞价保证金的,则转入自由加限时的竞价方式,若竞价结束无有效报价则以优先权人在先、保证金缴纳时间在先原则确定最终受让方。

    十、福州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不予提供网上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意向竞价方自备终端参与网络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意向竞价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安全退出。意向竞价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自备终端设备的系统安全,如使用杀毒软件等。终端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配置4G及以上内存容量,50Mb及以上的有线宽带,最新版本的谷歌或火狐浏览器。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 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十一、其它事项详见中心网站公示及竞价文件,或到中心查阅相关资料

    业务咨询电话:83339715、83377176

    系统使用咨询83306027

    保证金咨询电话:83353059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fzsggzyjyfwzx.cn/FZ

    中心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层

                                                                 二〇二四十一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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