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委托认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ZGZB[CS]2021003-2
时间:2021.09.07
来源: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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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委托认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 2021-09-07 |
购买委托认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00]ZGZB[CS]2021003-2-1)
二、项目名称:购买委托认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00]ZGZB[CS]2021003-2-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 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37层 | 113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00]ZGZB[CS]2021003-2-1 包1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10104 法律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
法律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 1、关于自然人信用信息保护方面。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应当在法规中予以重点保护,但草案仅在第四条第三款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在第十六条对公民信用信息的采集范围作了规定,如何在草案中更好地设 计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处理好管理需要和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平衡。 2、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管理制度、一般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惩戒措施方面。草案关于以上几个方面的规定是否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国家规定,是否合理适当,如何在草案中进一步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范围、公开范围、相关程序、公开渠道,以及是否有必要明确一般失信主体和严重失信主体的范围。 3、关于守信激励机制方面。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两个核心制度,但草案仅在第二十四条中规定了守信激励措施,与草案关于失信惩戒机制的规定相比,守信激励机制的规定过于单薄,如何在草案中增加守信激励机制的相关规定,促进公民守信,使法规内容与放管服改革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致。 4、关于授权政府和行业协会商会方面。为切实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避免权力滥用,对授权政府和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慎重,草案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是否合理合法适当,是否要在草案中对前置程序作出规定。 5、关于法律责任方面。为更好地保护社会信用信息,是否有必要在草案的法律责任中,对没有信用服务机构资质的单位从事违法采集、加工社会信用信息或者提供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自然人提供虚假信用信息等情形进行处罚。 6、关于实践经验上升法规方面。我市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进一步梳理、总结在建设诚信福州实践中的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将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经验做法吸纳到草案中。 7、其他需要修改论证的相关内容。 | 通过开展调研,召开分专业、多层次座谈会和论证会等形式,对草案相关制度设 计进行研究,形成评估和专业论证书面报告。 | 1 | 项 | 通过开展调研,召开分专业、多层次座谈会和论证会等形式,对草案相关制度设 计进行研究,形成评估和专业论证书面报告。 | 113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黄颖 (包1) |
评审专家: | 徐美兰,江德文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服务费按以下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成交金额(万元) :100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5%;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00]ZGZB[CS]2021003-2-1 包1 :3000元
收取对象: 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加盖电子印章,响应文件无效,资格审查不合格; 2、福州大学和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资格审查合格; 3、政策优惠情况: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地 址:古田路40号
联系方式:13506985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正工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
联系方式:0591-88030129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张建国
电 话:0591-88030129
福建正工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