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分区热熔标线施划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2)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DHFZ[GK]2021001
时间:2021.04.09
来源: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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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分区热熔标线施划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 2021-04-09 |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分区热熔标线施划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2) | 2021-04-09 |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分区热熔标线施划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00]DHFZ[GK]2021001-2)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分区热熔标线施划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00]DHFZ[GK]2021001-2 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源榕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护城西路28号 | 3596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00]DHFZ[GK]2021001-2 包2
福建源榕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货物类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2-1 | A032502 交通管理设备 |
仓山区、晋安区交通标线施划 | 福建源榕 | 详见标书技术文件 | 1(项) | 3596000 | 3596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汪松 (包2) |
评审专家: | 徐建生,徐为民,丁菁,李晟,凌峰,林文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中标人支付的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总价中,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00万元以下部分的代理费按1.5%收取; 100-500万元部分的代理费按1.1%收取;500万元~1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8%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项目管理分公司 账号:100049836610010001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福新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00]DHFZ[GK]2021001-2 包2 :43556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其中福建省友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丹鸿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福建省宏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业恒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的原件扫描件。因此,资格审查不合格,做无效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其中厦门合顺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丙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晟国润(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闽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家公司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技术和服务要求的规定(二)震荡热熔标线施划的第5条规定的内容",按无效投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联系方式:0591-87027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志新路8号
联系方式:17750319873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陈李辉
电 话:17750319873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