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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城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2019-06-12 |
连江县城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1911010124)
根据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连江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连江县城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并原则同意连江县城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政府出资人代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连江县城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所在地:连江县城区。
2.3 所属行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行业。
2.4 治理范围:包括连江县城区上山河、下山河、浦乌河、乌石浦河、鲤鱼河、蛇塘河、青塘亭河、上山支河、浦下河、杭下河等10条内河水体,本次治理总长度为17.84km。内河基本情况,详见表1-1。
表1-1内河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河流名称 | 河长(m) | 地面高程(m) | 河底高程(m) | 河宽(m) | 桥涵座数(座) |
1 | 杭下河 | 940 | 3.5-7.0 | 1.0-4.5 | 2.4-6.8 | 2 |
2 | 浦下河 | 1060 | 3.4-4.8 | 1.0-3.0 | 4-32 | 2 |
3 | 浦乌河 | 1062 | 5.0-6.11 | 0.9-1.5 | 26-30 | 9 |
4 | 乌石浦河 | 3310 | 3.5-5.8 | 1.0-2.9 | 12.3-48.2 | 7 |
5 | 下山河 | 3751 | 2.11-6.03 | 1.5-2.39 | 20-34 | 8 |
6 | 上山河 | 1340 | 4.7-6.8 | 2.3-2.7 | 6.2-29.6 | 2 |
7 | 上山支河 | 590 | 3.63-5.24 | 2.16-2.42 | 8-32.5 | 2 |
8 | 青塘亭河 | 1063 | 4.2-5.31 | 1.13-2.34 | 8-30 | 2 |
9 | 鲤鱼河 | 1865 | 4.87-6.08 | 1.53-3.38 | 8.5-16.6 | 6(涵洞均较小) |
10 | 蛇塘河 | 2080 | 3.9-5.8 | 1.7-2.8 | 6-40 | 8 |
11 | 总计 | 27261 |
2.5 建设内容:包括对城区主要内河进行河道整治、河道截污、河道配水、河道景观工程(含市政配套)与智慧水利等五个方面。
注:连江县城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河道配水工程中补水工程(中水回用)不纳入本次PPP 项目实施范围。
河道景观工程中仅保留市政配套、蛇唐河末端湿地、东湖区域类湿地、鲤鱼湖公园、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用房,其余不纳入本次PPP 项目实施范围。
(1)河道整治工程
河道整治工程包括:①清淤工程:清淤范围为本工程范围内的10条内河加上蛇塘支河和门前溪,根据连江县城区河道实际情况,原则上考虑清淤至规划河底标高,没有规划河底标高的,按现状河底标高与河道护岸形式确定。另外,本阶段考虑对已建莲湖进行清淤,现状湖底3.0~3.6m,清淤面积49.5亩,清淤底高程3.0m。②新建河道护岸:对杭下河现状未整治各河段进行护岸整治,整治总长约600m;浦下河现状未整治河段进行护岸整治,整治总长约150m;乌石浦河现状未整治段(庙宇附近)进行护岸整治,整治总长约200m;部分连湖河进行拓宽和护岸整治,整治总长约375m;对规划河道青塘河进行开挖和新建护岸,整治总长约922m;对规划河道青塘支河1进行开挖和新建护岸,整治总长约395m;对规划河道青塘支河2进行开挖和新建护岸,整治总长约722m;对规划河道青塘支河3进行开挖和新建护岸,整治总长约384m。③水生态修复:具体措施有曝气复氧系统、沉水植物和生态浮床。
(2)河道截污工程
针对本工程范围内的10条内河,进行截污管道铺设【HDPE 缠绕结构壁管(B型)12270m、PE 实壁管3410m】、检查井建设(272座)、弃流井建设(63座)以及对于路面破坏及修复(9300㎡)、围墙破坏与修复(403m)、绿化破坏与修复工程(6400㎡)。
(3)河道配水工程
河道配水工程包括:①引水工程:建设约6.34km的引水管道以及2.470km的引水隧道;②新建调节内湖:建设鲤鱼湖蓄水面积19亩和青塘湖蓄水面积126亩;③新开河道:新建鲤下河,北端与现状已整治下山河衔接,南端与拟建的鲤鱼湖衔接,长585m;④新建配水节制闸:设置鲤鱼河节制闸、鲤下河节制闸、青塘亭河节制闸、下山河节制闸、乌石浦河节制闸、莲湖防水闸六座节制闸。
(4)河道景观工程(含市政配套)
蛇塘河末端湿地6105㎡;东湖区域类湿地21150㎡;鲤鱼湖公园3500㎡;配套停车11000㎡;配电充电桩150台;临时售卖亭12组;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用房300㎡。
(5)智慧水利工程
本项目的智慧水利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智能感知体系、数据资源中心、智能河网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和智慧技术拓展应用等五个方面,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调度监控中心和云平台租用;智能感知体系包括水情监测系统、水质监测系统、智慧眼系统和闸泵远程自动化监控系统;数据资源中心包括数据资源中心框架建设和数据资源建设;智能河网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包括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大屏监视系统、防汛调度系统、河长制系统、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系统、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移动平台;智慧技术拓展应用包括三维仿真技术试点应用、视频图像识别技术试点应用、水利计算模型应用和大数据分析技术试点应用。
2.6 治理目标:至2020年底,项目实施范围内10条内河消除黑臭水体,河面无漂浮垃圾,透明度>25cm、溶解氧(DO)>2mg/L、氧化还原电位(ORP)>50mV 和氨氮(NH3-N)<8mg/L。
2.7 计划建设工期:建设期为2年【从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注:水利工程部分完成完工验收,其他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2.8 运营维护内容:河坡及驳岸的修复养护、河道底泥常态化清疏及淤泥处置、河道水系水生植物收割与补种、水生态修复设施设备维护、截污工程设备设施的维护(如:截污管道的清疏及维护、弃流井等截污设备的维护等)、配水工程设备设施维修养护(如:泵闸工程维护、引水管道维护等)、景观工程设备设施维护、智慧水利工程系统设施设备维护、河道两岸业态的经营管理(如:内部配套停车、临时售卖亭、配套充电桩、游船、移动式营地等)。
注:本项目范围内陆域及水域日常保洁、沿河绿化养护工作已委托第三方单位,不在纳入本次PPP项目实施范围。
2.9 纳入PPP项目投资估算总额:项目总投资78766.91万元,工程费用67906万元,(其中:河道整治工程费用8619.49万元,河道截污工程费用27458.17万元,河道配水工程费用23306.44万元,河道景观工程费用2573.45万元,智慧水利工程费用5317.91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74.5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310.5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用143.99万元,环境保护费101.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26.32万元,预备费5834.59万元。
注:本项目因征地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征地拆迁费、征地补偿费和征地报批费用等);河道配水工程中补水工程费用(中水回用);河道景观工程(除市政配套、蛇唐河末端湿地、东湖区域类湿地、鲤鱼湖公园、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用房外)不纳入PPP项目投资总额。
政府方有权调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规模,社会投资人应无条件接受,并和项目实施机构签订相关补充合同,明确具体调整内容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本项目审核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本项目最终建安投资造价以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审核后的建安投资造价为准。
2.10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注册住所(连江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注册资本金的注入时间及管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由中标投资人与政府出资人代表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90%:10%,政府出资人代表占有10%股权,按照项目资本金的10%出资到位,出资形式均为货币。
(3)成立时间:在项目实施机构、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投资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投资人签订《股东协议》后30个日历日内,按照《公司法》等中国适用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成立项目公司,并在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登记管理机关向项目公司签发营业执照的日期即为项目公司成立之日。
2.11 投资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形式。
2.12 资金来源:
(1)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中标投资人须按股比共同提供不少于投资总额20%的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2)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时足额到位,若自有资金外的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则由社会投资人注入。
2.13 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为2年【从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注:水利工程部分完成完工验收,其他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即可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13年【从项目整体竣(完)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运营期届满之日止】,项目合作期共15年。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期年限不变,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若项目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14 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连江县城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投资人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含勘察设计)、运营维护和移交,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者是该等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4)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
A、勘察资质
①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勘察资质。
(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B、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以下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①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
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C、施工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5)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于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含发布之日)出具的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56亿元的自有资金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6.24亿元的有效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证明或授信额度(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③投标申请人应承诺:投标申请人负责除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部分以外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标申请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投标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投标申请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投标申请人承担。(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6)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要求:
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前五年内在国内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额7.8亿元及以上的PPP项目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水系流域治理或黑臭水体治理或水环境治理,不能单纯是净水厂、污水厂站及配套管网等传统水务项目)。
【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款要求;投标申请人仅作为项目独立方或联合体牵头人参与的项目业绩予以认定;PPP项目需纳入中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http://www.cpppc.org]项目管理库内(不含储备清单项目和已退库项目),否则不予认定。】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4家(含4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持股,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1%。
(8)标申请人须提供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无行贿犯罪承诺函(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9)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响应文件无效。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0)其它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3.3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申请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9年 6 月 12 日至2019年 6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二层C215室)报名。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投标申请人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4 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层开标室),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1000万元,投标申请人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1000万元。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FJTP-00091911010124]。
8.4 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一方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福州市连江县莲荷东路33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91-26123575
9.2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1-28059637、0591-28059657
传 真:0591-28059659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帐号:631024028
9.3 监督单位:连江县财政局
附件一:《投资申请》格式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FJTP-00091911010124
项目名称:连江县城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
致: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连江县城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承诺,未来政府方有权调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规模,且政府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赔偿或者补偿,对此我方无条件接受。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5、我方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页为签字页)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9年月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情况)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9年月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请(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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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 请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