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建设项目(大规模核酸接口、国家医保平台对接系统改造、自助机改造、防病毒软件)采购项目 | 2022-08-26 |
医院信息建设项目(大规模核酸接口、国家医保平台对接系统改造、自助机改造、防病毒软件)采购项目 | 2022-08-26 |
医院信息建设项目(大规模核酸接口、国家医保平台对接系统改造、自助机改造、防病毒软件)采购项目 | 2022-08-26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第六医院
乙方:福建易联众医疗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ZJCJL[TP]2022001的医院信息建设项目(大规模核酸接口、国家医保平台对接系统改造、自助机改造、防病毒软件)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2-1 | C020603 软件运维服务 | 软件运维服务 | 福建省大规模核酸检测平台对接医院检验系统改造项目 | 完成改造服务 | 1(批) | 完成改造服务 | 1995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玖仟玖佰伍拾元整(¥199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金屏巷9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本项目合同包2维保服务时限为签订验收后两年。服务期内,提供该项目软件的功能模块应用软件系统修改、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所有系统维护服务均为上门现场服务,由此产生 的费用均不再另外收取。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 验收期次说明:项目完成后配合采购人进行项目验收,包括相关改造使用操作和系统文档的交付、使用科室人员培训、医院医保办对相关功能的验证等。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80 | 合同签订起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80%的费用。 |
2 | 20 | 项目上线运行一个月后完成项目验收,验收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款项,即合同金额的20%的费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一年。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10.2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合同款项,视为甲方违约,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如延期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全部合同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10.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每次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数额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支付违约金不免除甲方继续付款的义务。 10.4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10.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第六医院 | 乙方: | 福建易联众医疗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金屏巷9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G区6号楼 |
单位负责人: | 张帆 | 单位负责人: | 郑兴华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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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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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8120903333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一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5919 0561 6710 601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