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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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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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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清市龙田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体检服务类采购项目 | 2022-08-22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龙田镇卫生院
乙方:福清康泰健康体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FZJJ[CS]2022004的福清市龙田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体检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90199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福清市龙田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体检服务类采购项目 | 我方将在《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医师法》、《护士法》等法规下进行体检活动,医疗操作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等规程,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 1(次) |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医师法》、《护士法》等法规下进行体检活动 | 98349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叁仟肆佰玖拾元整(¥98349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田镇龙锦支路;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体检项目:65周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 1、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白蛋白、总胆红素、结合胆红素)14.6元 2、肾功能(肌酐、血尿素、血钾浓度、血钠浓度、尿酸)9.8 3、血脂(血清甘油三脂、血清总胆固醇、TC/HDL、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醇、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14.6元 4、葡萄糖(葡萄糖测定)4元 5、血常规(血常规五分类)18.8元 6、尿常规(尿液检查)9.8元 7、心电图(常规心电图)14元 8、肝胆脾胰超声(肝、胆、胰、脾的黑白B超检查)29.8元 9、体格检查(体温、血压、脉搏、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4.8元 10、现存症状、病史和生活方式询问0元 11、中医体质辨识9.8元 12、数据汇总0元 13、数据效验0元 14、数据传输0元 体检项目:65周岁以下慢性病人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体检项目 1、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白蛋白、总胆红素、结合胆红素)14.6元 2、肾功能(肌酐、血尿素、血钾浓度、血钠浓度、尿酸)9.8元 3、血脂(血清甘油三脂、血清总胆固醇、TC/HDL、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醇、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14.6元 4、葡萄糖(葡萄糖测定)4元 5、血常规(血常规五分类)18.8元 6、尿常规(尿液检查)9.8元 7、心电图(常规心电图)13.6元 8、体格检查(体温、血压、脉搏、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4.8元 9、现存症状、病史和生活方式询问0元 10、数据汇总0元 11、数据效验0元 12、数据传输0元 13、健康报告0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验收期次说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人得投标文件、按合同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体检全部结束,所有体检数据及体检报告单出具后,按实际具体体检人数及体检单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1年(2022年8月18日--2023年8月17日)。
10、违约责任
10.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供应商违约,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服务合同之后,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供应商违约,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供应 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 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供 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6供 应商在完成收托工作时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采购人一经发现。将追回全部已付经费。必要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如供应 商的违约行为造成采购方经费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清市龙田镇卫生院 | 乙方: | 福清康泰健康体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龙田镇龙锦支路 | 住所: | 福清市音西街道诚丰世纪园5#楼1-3层店 |
单位负责人: | 陈梦诗 | 单位负责人: | 陈继亮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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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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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8120972099 |
联系方法: | 1550691491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3150101040023503 |
签订地点: 福清市龙田镇卫生院
签订日期:2022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