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州市)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体检项目)聘请第三方机构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11]FJHZ[GK]2022005
时间:2022.08.07 来源:晋安区 浏览次数:
  1. 1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福州市晋安区中医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11]FJHZ[GK]202200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体检项目)聘请第三方机构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190107 健康检查服务 健康检查服务 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体检服务 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体检服务 1(批)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提供符合需求的服务。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在《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医师法》、《护士法》等法规下进行体检活动,医疗操作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等规程,防止发生交叉感染等 12675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1267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90天之内完成体检服务项目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竹屿路269号融侨悦城SY-1

4.3交付条件: 满足采购人技术和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的验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服务项目:身高、 体重、腰围、血压、 一般问诊(国家基 本公共卫生健康体 检表非标*号部分 的体检、问诊)、 视力、血常规、尿 常规、肝功三项(血 清谷草转氨酶、血 清谷丙转氨酶和总 胆红素)。肾功(血 清肌酐、血尿素、 尿酸)、空腹血糖、 血脂四项(总胆固 醇、甘油三酯、低 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和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 早餐(面包+酸奶或 纯奶)、体检信息 导入,按规范出具 2 份体检报告(公 卫版、纸质版)、 打印完整的个人基 本信息表、健康体 检表。2.增加 B 超检查 (肝、胆、脾、胰), 65 岁以上老年人老 年人中医体质辨识 信息导入、出具老 年人生活自理评估 表一份、老年人中 医药健康指导一 份、老年人中医药 健康管理服务记录 表一份。3.糖尿病一体化管 理体检人员增加检查糖化血红蛋白项 目,所委托项目所 有设备、耗材及人 力均由乙方负 责。4.体检人员数约 6500 人。(按实际 体检数量为准,体 检人员数系根据初 步需求统计,与实 际需求可能存在一 定差异,体检人员 数仅供参考。乙方在报价中须充分 考虑此因素,甲方不对乙方据此 作出的判断和决策 负责)5. 乙方按照甲方的体检安排到 定地点提供服务, 当天早上必须做到7:20 到达现场, 最迟早上 11 点 30 分结束当天检查。 乙方在超声检 查、心电图检查应 做到男女分检,保 护被体检人员隐 私。6. 乙方承诺每 周安排 5 天的体检 服务,每次体检必 须由经验丰富人员 (1 人)负责现场 人员调配、场地确 认、交接,共同协 作。体检人员数≤ 70 人时,参与体检 的医务人数必须≥ 12 人;体检人员数 >70 人时,参与体 检的医务人数必须 ≥15 人,体检现场 实行一医一设备制,乙方有合理 的体检流程、应急 预案和人员引导, 提供体检现场的应 急情况的抢救措 施,能保证参检人 群及时、安全地完 成体检;在体检工 作中,必须严格执 行医疗常规,避免 或减少差错,杜绝 医疗事故,全面保 证体检质量;体检 人员应相对固定, 并注明每天参加体 检各科医护人员的 人数以及每天能承 担的体检量,保证 体检人员当日完成 全套体检项目。乙方承诺体检中遇 行动不便老人、高 龄老人,失智失能、重症精神障碍、残 疾、贫困户等人员 将安排专业人员进 行上门入户体检, 乙方提供承诺函 。7.每日由甲方派 选临时监督人负责 每天的体检验收, 必须配合甲方的 随机调抽查标本复 核;8. 乙方保证体 检出具的报告真实 可靠,所有检查报 告单上必须完整无 误(包括体检者报 告中的姓名、性别、 年龄),体检中若 出现体检表,检验 单,报告单丢失,由乙方免费再检。 如果造成主观性服 务质量问题的纠纷 矛盾及体检项目中 发现虚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并上报相关科室备 案,并按合同的 10% 赔偿甲方违约 金,情节严重的, 解除合同。9. 乙方安排副 高级职称的临床医 师对体检人员的体 检结果中存在问题 进行认真详细答 疑。乙方对于所 有体检项目都必须 严格执行医疗操作 规程和标准,坚决 执行国家和当地政 府、卫生科室所要 求的新型冠状肺炎防控标准,所有项 目须按国家基本公 共卫服务规范(第 三版)标准执行。 严格执行保密制 度,不得向任何无 关人员泄露有关体 检情况和受检人个 人信息。10.体检协作期间, 乙方不以任何形 式宣传乙方或第 三方的任何产品、 服务类项目等事 宜,不私自向体检 人员问取个人资料 及发放与体检无关 的任何形式广告宣 传品。11.体检结果应按 照国家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体检结 果在体检后一周内 出具,两份体检报 告第一份公卫版用 于留档,第二份给 受检村民(要求体 检结果报告附有: 综合性分析报告, 健康指导意见;纸 档装订要求:250g 封面白卡纸,正面 覆亮膜,压橘皮纹, 带侧胶工艺 3mm), 均交给公卫科,体 检报告若未按约定 完成且超出七天, 按每份报告 10 元 扣除。12.老年人中医体 质辨识的体检现场 工作是由甲方安 排人员进行,乙方提供可以导入的设备(2 套)供采 购人使用,体检结 束后,乙方负责 将中医数据与体检 数据一同改入易联 众系统。13.体检结束后一 周内,乙方负责 将所有体检数据全 部导入易联众系统 中,每推迟导入一 天扣 500 元,导入 时间超过体检日期 一个月按体检总金 额的 50%扣除,如 因特殊原因无法导 入,不得出现空缺 漏错项。乙方承 诺能将所有体检相 关数据导入到易联 众系统,并提供相 关证明文件,以证 明其数据导入的合法化、正版化,乙方提供承诺函 。14.因乙方服务 质量问题或工作失 误造成甲方医疗 纠纷或经济损失 的,由乙方负责。15.重大疾病示警: 参检人员被检出有 重大疾病或趋向 的,乙方将在出 具体检报告后第一 时间通知甲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满足采购人技术和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的验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体检全部结束后按实际体检人数结算。中标人需提供实际体检名单、实际体检明细及报价单,自票证齐全之日起3个月内转账到中标人指定账户。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8月4日-2022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 福州市晋安区中医院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竹屿路269号融侨悦城SY-1东向三层半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鼓一村212号
单位负责人: 陈秀惠 单位负责人: 赵贵
委托代理人:
洪燕华
委托代理人:
张杨
联系方法: 87933735
联系方法: 83665539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晋安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前屿支行
账号: 405281897346 账号: 13195301040015197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08月07日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