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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出版南屿镇文史资料文献《翠旗南屿》货物类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91]ZGZB[GK]2022003
时间:2022.04.29 来源:高新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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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屿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州印团网印刷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91]ZGZB[GK]2022003印刷出版南屿镇文史资料文献《翠旗南屿》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80299 其他印刷品 其他印刷品 印团网 1(项) 326000.0000 326000 国内 《萃旗南屿》书为大16开本,规格为:21x28.5厘米。 (1)彩色图片(约1000张挑选500张左右使用); (2)约20万字; (3)整本彩色印刷约384码,数量:5000册圆背精装。 环保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陆仟元整(¥32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定稿签付后 ( 4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4.3交付条件: 项目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书籍 《翠旗南屿》书为大16开本,规格为:21x28.5厘米。 (1)彩色图片(约1000张挑选500张左右使用); (2)约20万字; (3)整本彩色印刷约384码,数量:5000册圆背精装(含出版社样书50册)。 5.2、材料 《翠旗南屿》内文用157克高级哑粉纸,精装硬皮用3毫米厚的灰纸版(用高级装帧布烫金、激凹),环衬用250克特种纸,封面选用特种纸或着进口装帧布、彩色印刷及烫金工艺。封二、封三均用环衬,不设彩页。 5.3、手绘插画 《翠旗南屿》内文将采用部分手绘插画形式5-10张,投标人需在中标 后聘请熟悉南屿镇,有一定知名度绘画技艺高超的画师。 5.4、设计、印刷样本 (1)中标人负责封面、封底、扉页及内文等的排版设计及图片处理。图文并茂,版面美观,具当代书籍的审美阅读功能。 (2)中标人负责文字内容、印刷出版前的校对,校对完成后发送电子版交由采购人定稿。 (3)采购人定稿后,数码快印10册样书送审,彩色图片、内文和书面,装订成书,排印过程中,改版出清样不受次数限制。 5.5、图书出版 投标人印刷完成后需委托图书出版社进行图书出版,出版社需具有图书出版许可证,出版物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载明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复制者、发行者的名 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等,出版物的规格、开本、版式、装帧、校对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出版物的质量。(备注:图书出版由中标人委托出版单位及书号审稿事宜,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6、其他要求 (1)《翠旗南屿》图书须经采购人及出版社审定签订付印后方可印刷。 (2)印刷要求油墨均匀、图边完整、字迹清晰、页面整洁、无破损污渍。 (3)成品裁切歪斜误差≤1毫米。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成书送达后,采购人验收时,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品质、规格、各项技术指标和数量等方面的验收,凡不合格的均返回补制,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合格的图书。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40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开具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2 40 图书设计排版定稿签付后,中标人开具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3 20 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标的产品交付完成,货款结算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商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0.4乙方若无故延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或者未按规定交付合格,须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中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公平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4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南屿镇人民政府 乙方: 福州印团网印刷有限公司
住所: 南屿镇水西林13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十字亭路4号仓山区金山街道燎原村厂房4号楼
单位负责人: 林滢淳 单位负责人: 陈道明
委托代理人:
肖苇晶
委托代理人:
方绍宇
联系方法: 13960743887
联系方法: 13559189907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闽侯南屿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州市台江广场支行
账号: 13160501040000054 账号: 935004010012870023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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