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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三中罗源校区保安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CCZB[CS]2021005-1
时间:2022.01.21 来源:福州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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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三中罗源校区

乙方福建榕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CCZB[CS]2021005-1福州三中罗源校区保安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810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严格按照磋竞争性商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严格按照磋竞争性商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年) 严格按照磋竞争性商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631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叁仟壹佰元整(¥2631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福州三中罗源校区

4.3交付条件: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人员配置及要求:按照校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配备相应的门岗,巡逻岗和固定岗安防人员,其中每班岗位如下:(一)门岗:计3人执勤时间: 07:00-19:00  2人,  19:00-次日07:00  1人。(二)巡逻岗:计2人 执勤时间: 07:00-19:00 1人、19:00-次日07:00  1人。(三)队长配1名:作为休息调岗使用,负责保安人员管理调岗。(四)其它要求: 1、保安人员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接受正规安保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保安员需符合保安从 业资格要求,持证上岗。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保安相关政策知识,能使用基本技术防范设施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2、身高不低于1.68米,五官端正无纹身,体检项目合格;有特殊技能的可适当放宽招收标准,不受身高、体重等限制。二、质量标准:1、师生满意率达:80%以上;2、合同履约率达:98%以上;3、上岗培训合格率达:100%;4、合理投诉解决率达:100%;5、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三、服务内容:包括校园内消防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管理、治安秩序维护管理、楼宇门卫值班、交通管理、校园秩序维护等。1、所有安保人员持证上岗,设立24小时值班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维护校园秩序。2、学校大门、行政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的门卫值班,做好来访登记,车辆出入管理,大件物品出入管理。3、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宣传工作,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制订群体事件、消防、治安、自然灾害、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协助学校安全工作处做好治安、消防等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消除各种治安、消防及其他安全隐患,维护校园稳定。4、做好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制止校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援助。5、寒暑假期间,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如:组织人员对房屋进行全面安全、防火检查,并按要求贴上封条。6、制止乱涂乱画、乱张贴、乱拉乱接、乱倒垃圾、破坏校园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 协助学校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秩序维护等安全保障工作。7、做好校区内的24小时监控值班工作及日常维护工作,做好监控设备运行记录和维护工作(系统、设施投入、维保费用由校方负责)。8、定期对校内消防设备进行例检,如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安全处,并代学校做好外包的消防、监控设施维保监督工作,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每月定期向安全工作处提交消防设备例检报告。9、做好校区交通秩序维护,按学校车辆停放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露天停车位的管理工作,预防交通事故发生。10、每月定期向学校保卫部汇报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小结和下月工作计划。11、有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制定预案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四、交接班管理:1. 各保安队(安保部)、报警中心在经保安部同意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执勤(上岗)班次。2. 保安员接班前的集合2.1. 严格执行《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该规程中仪容仪表要求的不准上岗。2.2. 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 定地点集合:2.2.1. 注意自身形象,不可相互追逐、打闹;.2.2. 保持站立姿势,不可蹲坐。2.3. 整理着装,当班班长按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程检查保安员的着装情况。2.4. 当班班长集合队伍,点名并统计、做好记录。2.5. 当班班长下达工作指令,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2.6. 集合过程应在 10 分钟内完成。3. 保安人员的接班3.1. 所有执勤人员提前 5 分钟赶到各自岗位进行岗位交接工作。3.2. 交接班人员相互敬礼并问好。3.3. 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带、巡更棒、探照灯(电筒)、橡胶警棍、充电器及电板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向班组长提出,并要求上一班执勤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及做好记录。3.4.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3.5. 交班人员交班后,接班人员在上岗一小时内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让上一班班长前来做出解释、处理及做好记录。3.6.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接岗值勤。4. 保安员的交班4.1. 各岗位在交班前 30 分钟需进行岗位清洁工作:4.1.1. 保持地面无明显积尘,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痰迹;4.1.2. 物品摆放整齐有序;4.1.3. 桌、椅、柜橱须干净无灰尘、无杂物。4.2.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4.3. 在接班人员到达岗位时,主动向对方敬礼并问好。4.4. 将本班的重点工作和未完成的工作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5. 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并及时赶往集合地点。4.6. 接班队员未到岗时,交班队员不准下岗。5. 保安员交班后的集合5.1. 当班班长在全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5.2. 各区域的班、组长对区域值班情况进行讲评工作。5.3. 当班班长讲评本班次的整体工作表现,批评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见。6. 保安员替换吃饭时的岗位交接6.1. 替换人员及时到达各自岗位接岗,替换执勤队员吃饭。6.2. 执勤人员用膳时间为 30 分钟以内,用膳后及时返回岗位继续值勤或替换吃饭。6.3. 具体的交接按本规程 2-5 款执行。7. 报警中心报警员的交接班7.1. 接班的报警员须提前 10 分钟上岗接班,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上记录接班的时间。7.2. 接班时,接班人员须对报警中心的电话机、对讲机、充电器、电板、监控电脑、火灾报警控制器等设施设备、器材进行检查,经确认(使用)运行无异常情况后才能签名。7.3. 接班时,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上一班的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7.4. 交班时,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 15 分钟把报警中心的设施设备、桌椅、地面的卫生清理干净。特别是在擦拭监视器等仪器设备时,应使用干布或毛刷进行,严禁沾水擦拭。7.5. 交班时,交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工作证据;向接班人员如实交待清楚尚未完成的工作,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上签名。7.6. 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不准下岗。7.7. 接班人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人员承担责任;接班人员签字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人员承担责任。7.8. 当班人员应符合《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要求。 8.值班记录本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即收回保安队(安保部)、报警中心统一保管,保存期 1 年以上。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以标书为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8.33 服务费按月支付,从合同具体执行之日,每月结束后第二个月的15日前转账
2 8.33 服务费按月支付,从合同具体执行之日,每月结束后第二个月的15日前转账
3 8.33 服务费按月支付,从合同具体执行之日,每月结束后第二个月的15日前转账
4 8.33 服务费按月支付,从合同具体执行之日,每月结束后第二个月的15日前转账
5 8.33 服务费按月支付,从合同具体执行之日,每月结束后第二个月的15日前转账
6 8.33 服务费按月支付,从合同具体执行之日,每月结束后第二个月的15日前转账
7 8.33 服务费按月支付,从合同具体执行之日,每月结束后第二个月的15日前转账
8 8.33 服务费按月支付,从合同具体执行之日,每月结束后第二个月的15日前转账
9 8.33 服务费按月支付,从合同具体执行之日,每月结束后第二个月的15日前转账
10 8.33 服务费按月支付,从合同具体执行之日,每月结束后第二个月的15日前转账
11 8.33 服务费按月支付,从合同具体执行之日,每月结束后第二个月的15日前转账
12 8.37 服务费按月支付,从合同具体执行之日,每月结束后第二个月的15日前转账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0日止

10、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州三中罗源校区 乙方: 福建榕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罗源县滨海新城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H
单位负责人: 陈炜 单位负责人: 江耐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魏泳
联系方法: 戴老师 0591-26823181
联系方法: 1385909494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 账号: 3505018900070001161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福州三中罗源校区

  签订日期:2022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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