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美术馆馆刊编印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 2021-09-28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美术馆
乙方:福州雄胜彩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RY[CS]2021001-1的福州市美术馆馆刊编印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8140199 其他印刷服务 | 其他印刷服务 | 福州市美术馆馆刊编印服务,其他详见投标文件 | 需充分体现美术馆美术业务特色,进行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编排设计,其他详见投标文件 | 1(项) | 提供印刷品的印刷标准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其他详见投标文件 | 493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万玖仟叁佰元整(¥493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中平路172号;
4.3交付条件: 成交人履行合同义务,通过采购人验收,并提供每期次对应发票。采购人在申请并收到财政款项后15日内支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设 计制作要求:1.设 计:需充分体现美术馆美术业务特色,进行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编排设 计。 2.制作:要求 开本 正度16开 页码 约80码 封面 260g超感纸,UV,四色印刷 内文 超感纸 印色 四色印刷 油墨 进口高光油墨 装订 锁线胶装 印数 500本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印刷品的印刷标准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甲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2.整体验收:印刷装帧以整书作为验收样品。要求整书不出现掉页,错页;整体平整、紧凑,无压痕;不翘角、无破损;封面与书芯粘结牢固。凡不合格的均返回补制,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合格的成品书。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并收到成交金额30%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 |
2 | 70 | 项目验收后,并收到成交金额70%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三个月。
10、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实物样品将作为评审及成交后的验收依据。成交后提供的产品与样品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本项目设 计、制作、执行的过程中,成交人应按采购人对其成交设 计方案进行优化和修定,直至采购人满意,所需费用应包含在总投标价中,采购人不另外支付。 2.书刊经验收后,成交人如有发现印刷品有掉页、错页等质量问题,须无条件及时做好调换、重新生产与配送等售后 服务。 3.由成交人负责书刊的保护性包装及运输等。 4.货品交付完毕后,成交人须提供完整的设 计电子文档,且确保版权可用于美术馆公益活动用途。包含但不限于:设 计、排版等资料电子档。 5.若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延期的,成交人应根据采购方需求,配合调整或延期执行印刷服务工作计划。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美术馆 | 乙方: | 福州雄胜彩印有限公司 |
住所: | 台江区中平路172号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健康工业区10号 |
单位负责人: | 郭辉 | 单位负责人: | 谢敏国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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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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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1-83052190 |
联系方法: | 1315943517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7341110182600127983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