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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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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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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高新区实验小学图书货物类采购项目 | 2020-03-31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高新区实验小学
乙方:福州市楷之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91]FJDS[TP]2020001的福州高新区实验小学图书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1、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主要用于福州高新区实验小学使用。 2、中标人在满足图书供应等服务、商务要求的基础上,免费提供编目、加工人员到馆进行数据加工和图书加工直至上架等服务。 3、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履约过程中的供货及配送能力、采访数据质量,是否按要求及时反馈未到书清单及到书率、图书运送与配送数据的及时程度和质量,图书质量,采购图书的差错率,售 后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4、报价: 4.1、投标人报价为实洋金额报价。 4.2、图书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保险、验收、加工、人员培训、检验、税金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3、图书让利,投标人在保证到书率和售 后服务的前提下,合理让利,报价不得严重偏低于目前发行费用的实际水平,更不得低于图书的发行成本。以避免报低价恶性竞争,造成难以保证图书质量,不能履行其服务承诺。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599 | 其他图书、档案 | 其他图书、档案 | 20000 | 册 | 国内 | 17.69 | 353800 | 图书 | 32开 | 环保 | ||||
合计: | 3538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353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接到采购人书目订单报订后,15天内到书供采购人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创意路9号;
4.3交付条件: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图书预订和现货采购 1.1中标人负责提供采购人所要求的2016年以后(部分馆藏图书可以采购2016年之前出版的,具体有采购人根据需求制定采购数量)出版的各学科类目的正版中文图书征订书目90%(包括印刷版和电子版)及福州现场采购等服务。 1.2中标人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自编书目的准确性,由于数据错误造成的不能到书,等同于不到书。 1.3中标人接到采购人书目订单报订后,要求在15天到书,到书率不低于90%; 1.4中标人接到图书馆书目订单报订后应及时确认,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图书馆沟通,及时反馈配书信息。中标人对采购人报送的每批预订订购数据应在七天月内提供未到书清单,现货采购据应在三天内提供未到书清单,并以书面形式分析、说明原因。采购人将已提供未到书清单的数据从订购库中删除,之后若再到书则不予接收。 1.5中标人负责提供近期各类图书热销书目。 1.6中标人应具有协助查复能力,并主动为采购人把好订购关。若遇订单重报、误报或图书出版过程中出现书名、价格等发生重大变化时,中标人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让采购人重新确认订单。 1.7图书的质量要求 (1).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价图书必须是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公开发行的正版图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行业标准《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CY/T 2-1999)的规定。图书印刷质量参照GB/T18359-2001《中小学教科书用纸、印刷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和《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适合小学学生心理特点、内容健康、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启迪性于一体的正版图书; (2).投标人所提供的报价图书必须是正版图书,若出现盗版书或发生版权纠纷,其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对其盗版行为还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及赔偿责任。 (3).图书的整体外观和装订必需平整、牢固,印刷需规范、清晰,若所供图书出现盗版、缩版及脱页、漏页、破损、倒装、开线、开胶、图文不清、附书光盘缺损等质量问题,采购人将全部予以退货,并要求供 应商赔偿由此而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4)所供图书成品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级以上。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货物进馆、上架,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一年。
10、违约责任
1、投标中标人中 标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置。且中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投标中标人中 标后,如果因中标人原因不按规定无法按时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的; (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 (3)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的; 9.2、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中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中标人提供图书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之日起至十二个月之内。 8.2、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包退、包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置: (1)更换:由中标人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中标人应退还采购人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项目的直接费用。 8.3、质保期内,对于由图书本身引起并确认需由应商解决的问题,中标人应负责处理解决。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完全执行仲裁委员会决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图书的采购 1.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采购人提供《书目》选择的图书供书,并在15天到书,原则上到书率不能低于90%。如果个别图书确实缺货,必须在获得采购人同意与监督下,可由校方另外选购同品质的图书调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1.2按《书目》选购的图书,在本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送达的,采购人有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对中标人实施违约处罚。 2、图书运送、加工及验收 2.1中标人必须对发送的图书按照防湿和防破装卸的要求包装,以保证图书安全运输到达采购人指 定地点。 2.2中标人负责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指 定地点,免费送书上门服务。随书提供与货物数量、品种、价格相符合的该批图书的总清单和分清单(含批号、包号、每一品种的ISBN号、题名、复本册数、码洋单价、合计册数、码洋总金额),送书途中和加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图书损毁由中标人负责。 2.3在图书发送之前,中标人应预先用电话通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准备接货。 2.4图书在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中标人负责。 2.5所有图书的品种及复本数量均由采购人决定,中标人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非采购人确认订购的品种和复本数量的图书。图书品种、复本数量和配套书与订单不符时,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负责退换。 2.6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投标文件中所指 定的图书加工编目单位免费为采购。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州高新区实验小学 | 乙方: | 福州市楷之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住所: | 闽侯县上街镇创意路9号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金工路红坊创意园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张军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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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62331968 |
联系方法: | 1378889139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8111301012300155746 |
签订地点: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