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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市民服务中心食堂运营管理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无
时间:2019.11.20 来源:晋安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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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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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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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受福州市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委托,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11]SQ[GK]2019028、福州市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市民服务中心食堂运营管理购买服务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11]SQ[GK]2019028

2、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市民服务中心食堂运营管理购买服务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餐饮服务 1(项) 1,511,200.0000
1511200 30224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无)。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无)。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在响应文件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部分中体现,投标人被列入上述失信违法名单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在资格审查程序中将被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承诺中标后协助办理单位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协助办理单位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专项明确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11-20 15:30 报名截止时间:2019-12-05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12-11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12-11 09:30,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达创意园B栋216室开标厅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

   联系人姓名:陈工

   联系电话:0591-62001500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33号1#楼216、217室

 项目联系人:陈庆梅

 联系电话:0591-8395665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20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