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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标区管理规定
2018-10-16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标区管理规定

 

为规范参与我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评标活动各方主体人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闽政办[2007]号)和《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发改法规[2017]104号)等规定,我中心特告知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行业主管部门、监察监督等有关人员都应自觉遵守开标区管理规定和维护开标秩序。

二、开标(竞拍)前,各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机构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在既定开标时间提前到达现场,并做好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三、每个交易项目投标人进入开标厅的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其他人员可在交易中心大厅外等候。与开标活动无关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开标厅。

四、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程序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

五、参加开标的所有人员应维护开标活动秩序,自觉关闭手机等通信设备或将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严禁吸烟、大声喧哗,自觉保持开标厅环境整洁。

六、投标人在交易项目评审过程中,应保持通信畅通。评审委员会需要询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根据通知及时到达招标答疑室进行答疑。

七、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整理、收集开标资料和投标文件,并按规定及时送达评标区,清理现场,并关闭开标厅相关设备。

    八、此规定为试行规定,因场所改造原因与本规定不符合之处由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最      终解释。